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自学考试 - 全国自考 - 广东自考 - 正文
2009上半年广东省珠海市自考毕业证发放通知
来源:珠海自考网 2009-10-10 18:56:47 【字体:小 大】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09年6月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发放安排:

区(县级市)
发放时间
发放地点
联系电话
珠海市招考办
10月10日
—10月19日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12号四号楼办事大厅
2121325
发证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周六、日照常上班)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并写好由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到市自考办领取。

  2、个别经广东省考委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自考办通知考生领回申报材料。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4、工商行政管理(A020112)专科的毕业证未到,具体领取时间由市自考办通知考生。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